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中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学院(部门)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的人员。若获批入选,原则上应2025年成行,且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子女。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2025年3月25日-4月18日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院级(部门)审核推荐:
(1)拟执行或正在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出国访学项目的教师不可参加本次申报。
(2)鼓励拟申报或入选“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教师积极参加本项目申报。若入选,按“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资助及奖励。
(3)“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优先推荐2025年赴外地挂职锻炼的教师。
(4)学院(部门)推荐,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等程序;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审核、推荐;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推荐材料提交:
2025年4月18日11:00前,各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提交至行政楼605。
(1)个人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
《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2)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附件3)
(2)学院(部门)材料:
《2025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5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校级推荐:2025年4月19日-4月28日
1.2025年4月25日前: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申报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
2.2025年4月28日11:00前:校级推荐人选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605,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三、进修期限及资助
1.访问学者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10万元/人。若入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及奖励标准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沪海洋人〔2024〕5号)执行。
2.产学研践习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5万元/人。
四、选派办法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选派办法》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光超
联系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 2025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 2025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