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1-18   浏览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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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指引,努力提升资助工作的针对性,继续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品牌影响力。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两批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一批次,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共同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设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19年度资助出版专著约30部,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iii.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iv.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v.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v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1份。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

i.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3 1 1 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 1 1 日后;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 1 1 日以后,且须2019 1 1 日后进站。

i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iv.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v.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vi.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vii.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入选者不得申请。

vii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ix.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 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3 20 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 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 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未进站的博士后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2)。

注意事项: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设站单位的通讯地址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2.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i.进站满4 个月。

ii.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iii.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iv.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v.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vi.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vii.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viii.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ix.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x.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x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

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各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 推荐;不足10 人的,推荐1 人。各省(市、区)推荐名额为所在地区全部工作站在站人数的1/10;不足10 人的,推荐1人。军队系统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为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不足10 人的,推荐1 人。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 份。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 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 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 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ii.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iii.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15 万字。

iv.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v.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各1 份。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

委托专业机构(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

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 格式刻录光盘1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查重报告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三、校博管办资助纸质材料提交安排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65批面上资助

225日(寒假期间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

行政楼605A

66批面上资助

93日(暑假期间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

12批特别资助(站前)

48日(寒假期间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

12批特别资助(站中)

31日(寒假期间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527日(寒假期间不受理纸质材料提交)


四、其他说明

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与公布、经费使用和管理、成果追踪等事项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助指南(2019年)》(附件1


联系人:任光超

联系电话:61900263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pdf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


                                                        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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