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磊  发布时间:2026-04-02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推动我校各类师资(管理)队伍高质量有序发展,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原则上为2026年可成行的教师。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含),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4.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院部门重点培养。

5.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的人员。若获批入选,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子女。

二、进修期限及资助

1.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进修期限一般为1年。本市高校资助1万/人,外省市高校资助4万/人。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鼓励教师赴外地高水平大学进修

2.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分为高级研究学者、一般访问学者两类,资助经费10万元/人。高级研究学者进修期限不少于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访问学者进修期限原则上为1年。若入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及奖励标准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沪海洋人〔2024〕5号)执行。

3.产学研践习时间累计一般不低于6个月,可采取与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等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技术(设备)研发、成果转化,接受践习单位组织的线下技能培训,承担社会实务,在实践中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等形式。资助经费5万元/人。

4.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人员可申报国内访学、国(境)外访学和产学研践习,申请时请在申请类别中注明实验人员。

、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审核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4月2日至4月18日期间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教师提交后,系统生成个人申请表和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https://ehall.sti.edu.cn/u/admin/UniversityFacultyDevelopmentProgram

2.院级审核推荐:学院推荐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程序择优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推荐材料提交:各学院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个人申请表(系统生成)、《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4)(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yzhang@shou.edu.cn邮箱

(二)校级审核推荐

人事处于4月23日前完成网上校级推荐人选审核和报送,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有关说明

1.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同一个计划仅资助一次,入选教师须在本计划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其他培养计划。

2.申报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接收单位应是具有接收国内访问学者资格的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访学学科或基地水平原则上应优于选派单位相应学科申报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研修单位应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申报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教师应优先选择学校认定的产学研践习基地,对于个人联系的践习单位,需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接收单位及导师同意后,再申报对应的项目并需制定详细合理可执行的研修目标、预期成果与研修计划访学、践习单位和研修内容要与工作岗位和人才培养相关,访学、践习单位和导师原则上不能是申报教师的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单位及导师。项目批准后,入选资格以公布入选文件日期为准,有效期为1年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重阳

联系电话:61900263

联系邮箱cyzhang@shou.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附件2 2026年度上海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3 《2026年度上海高校教师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推荐人选一览

附件4 《2026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一览

          附件材料.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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