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部署,2020年上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
一、申请对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师资博士后。
以下几类人员不得申请:
(1)派遣人员;
(2)在中专学段承担教学任务或编制在中专学校,由中专学校缴纳四金的人员;
(3)学校及下属部门(含各级学院及处室)的外聘人员;
(4)2020年9月20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返聘人员)。
特别说明: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暂同2019年)
1.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申请人应具有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2.普通话水平
申请人应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高等学校聘任的具有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020年最终申请条件要求以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续通知为准
三、申请时间
1、2020年9月4日,学校发布申请通知;
2、2020年9月10日前,请学院汇总符合条件的老师信息,并录入至《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gcren@shou.edu.cn;同时提交书面版(学院签字盖章)至行政楼605A。
3、2020年9月10日- 9月11日,申请老师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能够体现“上海海洋大学”信息的2020年公积金缴纳证明(一式一份),至行政楼605A。
四、《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填写说明
1、《汇总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
2、《汇总表》中,“证件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号,港澳台居民填写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3、《汇总表》中,“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4、《汇总表》中,“身份审核”填写以下四项之一:(1)在编;(2)在职;(3)人事代理;(4)劳动合同制;(5)拟聘。
5、《汇总表》中“申请学科”填写说明:
(1)填写“申请学科”时,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
(2)“申请学科”及“学科代码”必须齐全、正确,“申请学科”名称要求与教学任务书中填写的授课名称相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请各位老师慎重填写,一旦确定上报不可更改)
(3)申请学科请在《2020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附件2)中选择。
6、《汇总表》中,“学历”填写以下三项之一:(1)本科;(2)硕士;(3)博士(仅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请在表格内说明)。
联系人:任光超
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
附件:2020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