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当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
我校自2020年8月起对建行卡工资扣缴社保个人部分进行调整,需补扣或退还7月社保个人缴费部分调整的差额,在7月25号农行卡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中操作执行。
自2020年7月起对农行卡工资扣缴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个人部分进行调整。
具体明细详见财务处网站—职工薪资查询。
特此说明。
人事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