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的说明
发布人:徐嘉伟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2233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2071日起调整当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

我校自20208月起对建行卡工资扣缴社保个人部分进行调整,需补扣或退还7月社保个人缴费部分调整的差额,在725号农行卡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中操作执行。

    自20207月起对农行卡工资扣缴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个人部分进行调整。

具体明细详见财务处网站—职工薪资查询。

特此说明。





人事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