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徐嘉伟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次数:205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通知和《22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等文件,现将202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二、申报名额及程序

1.各学院推荐0-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教务处推荐2-3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各学院、相关部门择优推荐,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请于202071日前提供电子版。联系人:杨德利、李勇军;联系方式:6190026161908138renshi@shou.edu.cn

2.72日,校人事工作小组评议。

3.76日,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择优遴选1人推荐申报。

4.76-12日,公示。

5.713日,向市教委推荐申报候选人。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