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2-19   浏览次数:223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和本市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59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国家和本市2020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范围和条件

专家遴选重点是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国家和本市重点联系专家,以及其他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具有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的工作、生活环境。专家服务基层应经单位批准,一般不影响本职工作。

二、服务形式

(一)专家服务团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本市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需要,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也可结合对口支援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到对口省区市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服务,解决技术难题、进行项目对接、联合培养人才、提供技术咨询等。

(二)专家服务基地

根据国家和本市发展规划、战略布局以及基层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基层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城镇社区、农村县区等设立专家服务基地,承接专家智力资源转移。以基地为平台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合作攻关、培养人才、技术咨询等。专家可依托基地开展长期对口服务,也可短期开展巡回服务,还可以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供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支持专家以基地为平台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可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自办或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以专有知识、技能、信息等创办专业性咨询公司、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等,可进行技术推广、产品示范、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可开展决策咨询、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中介服务,可举办科普宣传、支农支教、巡回义诊义演、扶贫服务等公益性服务活动,还可依托基地设立项目试验田、示范推广区、产学研联盟等。鼓励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依托专家服务基地,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组织专家为基层发展多做贡献。

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能够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具有较好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能定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次),具有较强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效益。

三、申报重点

(一)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

2020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以“脱贫攻坚”为主题,以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鼓励引导支持各类专家汇聚脱贫攻坚主战场,发挥专家智力、技术 、信息、管理等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国家级专家服务团项目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 ,结合对口扶贫地区实际需求,报送对口支援服务团项目。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优先申报服务内容和服务区域主要面向贫困地区的服务基地。

(二)市级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

2020年市级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紧紧围绕“五个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专家到本市中小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广大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创新创业,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培训基层人才。市级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主要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有条件的,也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本市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的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将主要从面向全国开展服务活动的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遴选。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优中选优积极申报,各学院限报名额:项目0-1个、基地0-1个。

五、工作安排

2020年2月24日前,请各学院完成申报审核工作,将学院党政推荐报告、《专家服务基层服务团项目申报表》或《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2020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申报汇总表》报人事处,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fye@shou.edu.cn(发送电子材料时请同步抄送院长书记)。由于疫情,书面材料待正式开学后补报人事处。

(联系人:叶斐菲   联系电话:15692160955)

附件1 专家服务基层服务团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 2020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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