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人事人才相关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373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迟开学的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校人事人才相关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急事优先办理;充分利用信息化办公、先沟通后办理。各位老师如需办理有关事项,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与相关岗位人员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二、业务模块及联系方式

(一)证明开具

1.在职证明、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在职证明》可自助打印后,联系人事处盖章。自助打印方式:校园网-海大综合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

联系人:徐老师 13052312145 jwxu@shou.edu.cn

2.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可自助打印后,联系人事处盖章。如需非固定格式的收入证明,请联系人事处提供模板。

联系人:赵老师 15692161277 qqzhao@shou.edu.cn

3.因私出国备案表:

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报批后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13052312145 jwxu@shou.edu.cn

4.派遣人员各类证明:

派遣人员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等,由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出具。开学前如确需急用的,可与人才公司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17701709175 ybsun@shlingang.com

(二)专技和各类人才计划工作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工作:

联系人:叶老师 15692160955 ffye@shou.edu.cn

2.各类人才计划申报工作:

按照上级通知和要求,相关事宜将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二级单位和申请人通知有关事项,安排相关工作。

联系人:叶老师 15692160955 ffye@shou.edu.cn

(三)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相关业务咨询及费用报销办理,可线上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18818238910 yc_li@shou.edu.cn 。

(四)人事调配

1.招聘遴选:

疫情期间,学校各类岗位公开招聘均通过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校级考核遴选将在开学后统一组织。

2.新教工入职报到:

开学后统一报到。

3.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

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请将三方协议(个人信息需填写完整)、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期间的成绩单等提交办理。

已获批上海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预约领取户口批复后,再办理学校集体户口。

4.校内调动、辞聘等:

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暂未开学,校内调动、教职工辞聘等事宜顺延。特殊情况电话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 13262969771 cpjiang@shou.edu.cn

(五)落户、居住证等人事服务

1.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申请

已在“一网通办”申报的,根据一网通办系统内进度,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未网上申请的,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时间办理。

2.居住证积分申请、续办:

新办居住证积分,可联系预约后受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

居住证积分到期需要申请续办的教职工,可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http://jzzjf.rsj.sh.gov.cn/jzzjf/)提交居住证积分续办申请,提交后联系人事聘用与管理办公室审核。

联系人:蒋老师 13262969771 cpjiang@shou.edu.cn

(六)博士后相关工作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申报时间调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25日延至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从2月6日起,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所有纸质申请材料暂缓报送。

2.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时间调整:

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截止时间由2020年2月29日延至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从2月8日起,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所有纸质申请材料暂缓报送。

3.博士后进出站办理等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事宜调整:

博士后进出站办理、博士后在职证明开具等事项如需紧急办理,可通过微信或邮件提出申请。

4.博士后其他相关工作:

联系人:任老师 15692161288 gcren@shou.edu.cn

(七)拟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及社保业务

1.拟退休人员手续办理:

2020年3月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人事处将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待开学后补交书面材料。

2.新进人员社会保险账户建立及缴纳: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44号)等文件,暂缓办理新进人员社会保险账户建立业务,具体工作按上级部门通知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15692161277 qqzhao@shou.edu.cn

(八)薪酬福利业务

1.工伤认定:

教职工如遇工伤事件,请第一时间告知所在部门,并报人事处。

2.丧葬抚恤金:

由所在部门、人事处、财务处协商解决。

3.探亲费报销:

暂停探亲路费报销,待开学后办理。

联系人:赵老师 15692161277 qqzhao@shou.edu.cn

(九)人事档案查询(仅限单位查询)

联系人:徐老师 13052312145 jwxu@shou.edu.cn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