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上海市育才奖”是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的。“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我校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共4个。
2.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的奖励名额,由市教委统筹,另行下达。我校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市教委通知对接布置。
二、推荐范围
2016年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三、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四、推荐程序及工作安排
1. 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二级党组织(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5月10日前推荐0-1名候选人。
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学校于5月20日前召开“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上海海洋大学评审小组专题评议会”,制订实施细则,推荐我校人选。
评审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机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工会、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 5月20日-5月26日,校园网公示。
4. 5月27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
5. 5月31日前,整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
二级党组织(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0-1名候选人;被推荐者填写《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请于5月10日前将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renshi@shou.edu.cn。
联系人:黄金玲,徐嘉伟。
联系电话:61908332,61908138。
附件: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