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我校自2019年4月起对月初农行卡工资扣缴公积金个人部分进行调整。具体明细详见财务处网站—职工薪资查询。
特此说明。
人事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