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次数:283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6号)精神,现就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按照上级要求为提高申报效率,本次推荐工作采用限额(上级分配我校1个名额)申报的方式开展。申报学院可推荐0-1名人选。

三、高等学校申报遴选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和相关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报材料初审,经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评议、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程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上报,学校按照程序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人选。

2.各学院须在2018年8月23(星期四)日13:00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05A办公室。书面材料包括学院党政的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评议委员会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意见等内容),报告需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和盖章;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及附件;电子材料刻盘报送,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各学院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15692161288,61900263

附件1: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2: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3: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doc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