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对外公布。继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第四项第17条之后,新颁布的《纲要》中第三篇第十四章再次强调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这是国家首次在五年规划中以整章的篇幅明确提出发展海洋战略,由此掀开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篇章,也为我校发展创造了又一重大机遇。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未来五年是加快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关键阶段。在学校新一轮转型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用于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并应注重在学生中间进行海洋文化的宣传与熏陶,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从而奉献海洋。
附:《纲要》中有关发展海洋经济的条文
第三篇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章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节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和优化港口布局。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第二节 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海洋管理体制。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推进海岛保护利用,扶持边远海岛发展。统筹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加强围填海管理,严格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工作,积极开展极地、大洋科学考察。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海洋执法力度,维护海洋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双边多边海洋事务磋商,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保障海上运输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撰稿:于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