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校区教学需要 我校《学生守则》将做修订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7-04   浏览次数:2883
      为适应我校搬迁临港新校区后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我校《学生守则》将做相应修订。7月3日,《学生守则》修订统稿会在军工路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晞建,校长助理吴建农以及学生处(保卫、团委)、财务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了修订统稿会。统稿会由学生处李兴华处长主持。
      黄晞建副书记就《学生守则》修订要求强调指出,《学生守则》内容应体现出强制性、规劝性、倡导性原则,一是要程序合法,要经过讨论、公示等体现出程序正义,对于取消、增加、修改等各项内容要听取教育系统各要素建议;二是要条件合法,与《教育法》和教育部、上海市的文件精神规定符合,与学校历史变化及《学生守则》自身的演进相衔接,营造积极、和谐的育人环境。
      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就须修订的部分进行了解释性说明,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从一线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增加了《学生守则》的可接受度和可执行性。6个小时的统稿会讨论过程,与会人员献计献策,结合自身岗位进行了热烈讨论,充分显示了对修订工作的重视和认真。
      本次修订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部门,将经过“部门各自修订、学校集中修改统稿、上网征求全校师生意见、重大问题法律专家咨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等阶段来完成。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