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徐嘉伟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282

各博士后流动站: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支科研生力军,同时积极响应市人才办2022年“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总体部署,本市今年将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赛单位

本次大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上海交通大学承办,双方成立赛事组委会。

 

二、比赛项目

大赛设创新组、创业组、揭榜组。创新组、创业组分别下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含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含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及其他产业领域等9个专业领域。揭榜组为本次大赛新设,项目榜单由本市各企事业单位提供。

 

三、参赛条件

(一)创新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报名参赛项目应具备向单位进行技术、项目转让或与单位开展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基础,或新进3年内已与单位完成技术、项目转让或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项目;

3.项目具有创新性,且至截止报名时参赛项目尚未在国内登记注册运营;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本市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1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本市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揭榜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对象为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

2.能针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已在张榜单位或同一集团、系统内任职的人员不可报名本单位张榜项目。

已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上海市第一届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中获奖的同一项目不再接受创新组、创业组参赛。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1115日)

拟参赛人员在“海聚英才云”人才服务数字平台(网址:https://shrctcpt.sh-italent.cn/declare/#/)完成报名。其中创新组、创业组即日起开始报名,揭榜组榜单预计11月初在同一网站公布,公布后即可报名。

(二)名额分配

第二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我校创新组可申报名额1个;创业组可申报名额1个;揭榜组可申报名额不限。

(三)资格审查、推荐阶段(1116日至1126日)

1.1116-18

各博士后站务委员会进行选拔推荐(在站及已出站来沪留沪人员),创新组和创业组每个流动站最多可各推荐1个,并提交推荐报告。

2.1122-26

校博管办根据各流动站意见产生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公示。

外省市出站来沪博士后由赛事组委会确定参赛资格。

(四)初赛阶段(1127日至123日)

赛事组委会邀请专家组对参赛项目开展线上评审,确定晋级复赛人员名单。

(五)复赛阶段(12月中旬)

参赛人员以路演形式角逐名次。确定若干名创新组、创业组、揭榜组的“优胜奖”获得者。

 

五、激励政策

(一)兑现“超级博士后”激励

对获得优胜奖的在站或拟进站博士后,直接纳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其中,拟进站人员应于2023831日前完成进站。已获得该计划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选送参加更高规格大赛

对优胜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2022年“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宣传推广

通过大赛平台、赛后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产品对接,提升项目知名度,拓宽发展渠道。

(四)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为创新项目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办公场地等园区落地服务;为揭榜项目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率先推动应用。

 

六、相关活动

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的通知》(博管办202265号)有关要求,上海市已开展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具体见附件。

 

附件

沪人社专〔2022〕29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博士后揭榜领题常态化活动的通知).pdf


 

 

 

                                                  校博管办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