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产大学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 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劳动制度和方针、政策,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 ,具体实施学校的人事管理,并组织开展人事管理研究,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二、 根据学校规划,负责起草人事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学校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等。
三、 负责全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四、 负责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干部权限管理干部以及工人的管理工作。
五、 根据党委决定,负责起草行政正、副处级干部的任免文件。
六、 根据学校规划,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等有关部门起草全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 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八、 负责教师业务挡案的建立,以及收集、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九、 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用人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配手续。
十、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手续。审核延聘、返聘、待退休、退职、辞职等事项,并办理有关手续。归口联系、指导退管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 负责教职工各类假期的审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协助校计生委宣传计划生育,根据校计生委意见,开具结婚登记介绍信。
十二、 掌管全校工资、福利费和各类津贴。填报人事工作方面的各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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